泰山博物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博物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Q-GC-******-02001
2.2项目名称:泰山博物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景区天外村广场以东原200旅部队营区地块,处于泰山中低峰区,背面靠山,东北方向为凌汉峰,整个区域在U字形山谷中。
2.4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8公顷(148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33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41848.44平方米(地上24911.87平方米,地下16936.57平方米),另有部分既有改造,建设泰山文化研究交流、文物修复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面积约7884.56平方米,并对场区内进行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等。
2.5计划工期:6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泰山博物院建设项目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限价及最高费率为:最高限价:314.31万元;最高费率:0.6%。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4日至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博物馆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91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刘铭宇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汇金国际13楼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陈经理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泰山管委-规划建设管理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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