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市级财政教育******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GC25G8082
项目名称:2024年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万元(包1:17万元;包2:16万元;包3:12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包1:17万元;包2:16万元;包3:12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教育局2024年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审计,分别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
采购包1:绩效评价6个项目;
采购包3:绩效评价3个项目,审计1个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采购包,但只能在一个采购包中中标。本项目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顺序进行评标,如投标人在前一采购包中标,依旧可参与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续采购包的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 各包中标人应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采购包1:无。
采购包******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2025年4月1日17时至2025年4月9日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平台内选择本项目(项目业务编号:JSGC25G8082),按照平台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下载时间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在电子档下载成功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支持现场获取或顺丰邮寄到付)。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4.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5.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教育局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6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箱:******
联系人:濮钰铃 陈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濮钰铃 陈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