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5年度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H2025-013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5年度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5年度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平利县2025年度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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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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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保险单上注明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5年度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5年度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地市级及以上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地市级及以上机构负责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至 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号(安康国贸大酒店四楼行政1号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号(安康国贸大酒店四楼行政1号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业局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