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250091
1、项目概况: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国务院 172 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本次施工标段为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董峰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Ⅱ标段),主要施工内容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董峰湖进洪闸含土建及设备安装、进洪闸两侧堤防连接段,董峰湖退洪闸土建及设备安装、退洪闸两侧堤防连接段,夺丰收站改建工程,湖区水系恢复等部分,工程实施后,将使董峰湖调整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是为满足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能力达到 10000 立方米每秒,河道滩槽泄量 8000 立方米每秒的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高了行洪区启用标准。
2、采购范围: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董峰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Ⅱ标段)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采购1673.5立方米预拌混凝土。主要用于董峰湖进退洪闸工程混凝土工程,具体部位为前小郢孜(淮南市凤台县)、凤台县种子试验场(淮南市)。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预拌混凝土 | C25 | m3 | 1560 |
|
2 | 预拌混凝土 | C50(清水) | m3 | 7.5 |
|
3 | 预拌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106 |
|
合计 | m3 | 1673.5 |
|
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投标人要确保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混凝土的运输基本要求:
(1)、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均匀性,避免产生分层离析、水泥浆流失等现象
(2)、保证砼具有设计配合比所规定的坍落度。
(3)、保证砼在初凝前浇入摸板并捣实完毕。
(4)、保证砼浇注能够连续完成。
(5)、混凝土拌和好以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运至浇筑地点,并浇注入模,以免发生凝结。因此,混凝土搅拌好以后,直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5、投标人要确保所供混凝土的量必须满足施工需求量,180型号及以上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必须满足2~3条以上。以确保施工现场所需量能及时供应。
6、投标人要确保拌合站水泥与粉煤灰储备量满足2条生产线以上同时加工的需求量消耗。
7、交货周期:预计供货周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8、交货地点:中水十一局五分局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董峰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Ⅱ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毛集镇中水十一局施工现场)。
9、质量要求:
(1)卖方保证混凝土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买方另有要求的应注明。
国家标准:应按照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拌合、运输和养护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2)投标人所供商品混凝土力学性能、抗渗抗冻性能、原材料、配合比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
(3)计量方式:按买方处过磅重量/理论重量计算混凝土方量,出机口方量仅做参考,不承诺作为结算依据。
(4)抽检过磅验收
抽查时磅单显示的重量除以该型号混凝土的表观密度(投标报价时列明的表观密度),换算出该抽查批次混凝土的实际混凝土方量;根据每批次实际方量的偏差情况对当期供应混凝土的总量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后的数量进行计量结算。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万立方米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同时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显示数量、金额)。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报价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综合单价费用包含详见报价人须知,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投标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市场价格波动、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均不予调整。
3.交货时间及数量:供货周期2025年6月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计划通知进行交货。
在合同生效后,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向报价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月进度内批次供应数量由买方书面或电话、短信通知报价方,报价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送货到买方施工现场。具体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计划通知进行交货。
4.交货地点:中水十一局五分局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董峰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Ⅱ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毛集镇中水十一局施工现场)。
5.如报价方提供税率不同,评标以不含税价格做对比。评审结果确定后,买方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
6.付款方式:
A、付款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到买方物资设备科核对,走物资账务验收程序到财务挂账,次月25日前按买方财务付款流程支付该批次货款的100%.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发票
(1)报价方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报价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买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报价方全额进行赔偿。
(2)报价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3)合同总价中包含所有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安装地点、安装调整、组织验收、3个月质保期内维护及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C、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一年期)、ABS供应链等方式进行支付。若遇资金紧张,买方可选择全额使用或部分使用供应链金融、承兑汇票和其他商业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所产生的贴息及手续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2)报价方(供应商)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另行注明。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5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集采平台通知所有的潜在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或上级单位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平台客服经理:王莉经理******514。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集采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董峰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毛集镇中水十一局
联 系 人: 要倩倩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现场联系人:鲁家诚
电 话: ******
电 话: ****** 0371-******
电子邮箱: ******
供************办公室(0371-******)提出投诉。
(电子签章)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