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配套管网及道路恢复工程,(1)、新二路:道路设计长度 339.263m,红线宽度16m;1.1换填级配碎石碾压8142m3,沥青混凝土路面:4023㎡,行车道立缘石0*15*30(m):614m。1.2生活给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160 360m。1.3消火栓系统:钢管(消火检管进用)D108X4mm 8m。1.4中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315 360m。1.5污水工程: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dn315,环刚度SN12.5 337m,排水检查井?1000mm:14座。1.6照明工程:太阳能路灯(热缓锌十喷型) H=9m 75WLED灯 14套。1.7交通工程:白色热熔涂料:287㎡、黄色热熔涂料:48㎡、交通标志等。(2)、新四路东段:道路设计长度 247.85m,红线宽度16m;2.1换填级配碎石碾压5948m3,沥青混凝土路面:2497㎡,行车道立缘石100*15*30(m):416m。2.2生活给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160 260m。2.3消火栓系统:钢管(消火检管进用)D108X4mm 5m。2.4中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315 260m。2.5污水工程: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dn315,环刚度SN12.5 280m,排水检查井?1000mm:9座。2.6照明工程:太阳能路灯(热缓锌十喷型) H=9m 75WLED灯 9套。2.7交通工程:白色热熔涂料:219㎡、黄色热熔涂料:40㎡、交通标志等。(3)、新五路:道路设计长度 495.669m,红线宽度16m;3.1换填级配碎石碾压11897m3,沥青混凝土路面:5259㎡,行车道立缘石100*15*30(m):912m。3.2生活给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160 500m。3.3消火栓系统:钢管(消火检管进用)D108X4mm 10m。3.4中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315 510m。3.5污水工程: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dn315,环刚度SN12.5 591m,排水检查井?1000mm:19座。3.6照明工程:太阳能路灯(热缓锌十喷型) H=9m 75WLED灯 19套。3.7交通工程:白色热熔涂料:356.6㎡、黄色热熔涂料:110㎡、交通标志等。(4)、经五路北延伸段:道路设计长度 805.195m,红线宽度30m;4.1换填级配碎石碾压26491m3,沥青混凝土路面:14417㎡,行车道立缘石100*15*30(m):1718m。4.2生活给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160 500m。4.3消火栓系统:钢管(消火检管进用)D108X4mm 10m。4.4中水工程:聚乙烯给水管(PE100,SDR17)dn315 800m。4.5污水工程: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dn315,环刚度SN12.5 591m,排水检查井?1000mm:19座。4.6照明工程:太阳能路灯(热缓锌十喷型) H=9m 125WLED灯 40套。4.7交通工程:白色热熔涂料:925.4㎡、黄色热熔涂料:240㎡、交通标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配套管网及道路恢复工程》(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b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北侧紫晶苑小区C段10号商店
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3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北侧紫晶苑小区C段10号商店
******有限公司
******委员会315室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btsggzyjyw/)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