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安江西互通工程
SHAJX00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安江西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基础[2023] 5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湘交批[2023] 15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州洪江市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安江西互通位于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K138+816附近,距安江互通约4.3公里,距中方互通约21.04公里,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与已建成的国道G320相接,建设4进4出匝道收费站1处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拆除重建天桥193.6米/2座。本项目涉及邵怀高速主线约2公里,设A、B、C、D、E、Y、Z共7条匝道,建设匝道总长约5.912公里,匝道设置桥梁626.4米/7座、涵洞431.75米/12座。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现对该项目(K138+256-K140+224 )(桩号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 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2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招标范围 |
/ | K138+256-K140+224 | 1. 968 | 从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安江西互通工程除方案、初步设计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范围同施工工作内容)。 施工工作内容:安江西互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等全部施工工作。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4(2年,为开始工作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 2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施工具有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
超过3 家, 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5)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8990/tradeApi/constructionNotice/selectbyconstructionsectionid/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3月30日 (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选择所投类别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5年3月31日9时00分详见外网公告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电子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纸质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
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3.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 ******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 ******4
******银行电子保函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 平台”,在线选择电子保函出具金融机构,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 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芙蓉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
东路鸿发楼1栋501室 大厦12楼
邮政编码: 418200 邮政编码:410002
联 系 人:杨青发 联 系 人:黄渝迪 刘玉霜 杨佩 罗洲
电 话:****** 电 话:0731-****** ******
传 真: /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监督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 (基本建设处)
传 ???真:0731-******?(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则提供申请人自成立以来至 2023 年度的财务会计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 |
?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
类别 | 业绩要求 |
注: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
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机电工程允许在不同的合同中完成。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信誉资料。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3)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合同中完成不低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需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枢纽互通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19】 | |
设计负责人 | (2)近 5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曾担任过1 条不低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 ||
施工负责人 |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 证书; (4)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合同中完成不低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需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枢纽互通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施工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0】 |
附件 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11.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3 分 财务能力:3 分 业绩: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 | 11.0分 | 施工图设计方案 | 3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2.4 分;对初步设计文件优化建议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2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
总体实施方案 | 2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
项目实施要点 | 2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
项目管理要点 | 2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0.8 分; 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0.6 分,本项最多加 0.6 分。 |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0.8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0.5 分;每增加一条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0.3 分,本项最多加 0.3 分。 | ||||
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0.8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0.8 分;每增加一条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0 分,本项最多加 0 分。 | ||||
2.2.4(3) | 评标价 | 70.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小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 E1=1~1.5, E2=0.5~0.75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3分 | 投标人近 10 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 域相对应的设计、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 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设计、施工有 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以国务院颁发的******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为准)的每项最多加0.9分,具体计分规则见注3,最多加0.9分;本评分小点最多只计1个奖项的得分,最多加1.8分。 2.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加0.6分,最多加0.6分 3.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 省级)标准的,每项加0.15分,最多加0.3分 4.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与工程咨 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 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0.3分,最多加0.3分 注: 1.本项累计加分最高3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1次加分。 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技术能力总分(下同)的 60%(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 30%);国家级工法为 20%;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为 10%;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 10%。 3.科学技术奖项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100%、二等奖 70%、三等奖 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 70%、第三名 60%、第四名 50%、第五名 40%、 第六名 30%、第七名 20%、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 50%。排名以获奖公告中主要完成单位的排序为准,投标人需附获奖公告的官网截图及证书。 4.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 50%。 5.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6.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 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
财务能力 | 3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3 分; | ||||
业绩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3 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1 分,最多加 2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1)信用评价(5-8分): 年度 信用等级最近第一年/分最近第二年/分最近第三年/分 AA0.5a0.3a0.2a A0.7*0.5a0.7*0.3a0.7*0.2a B0 C0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a。 2.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近三年(2023 年、2022 年、2021 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信用等级应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填写,当年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按交通运输部或其他省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对应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由投标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填写。按照以上原则,若企业当年信用评价结果为 B 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每一年度最低等级方的信用等级应用。 3.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和准确填写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或其他省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对应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否则视同弄虚作假;未附相应评价结果材料的,视同无评价结果,不予计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3项修改为: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3:项目概况
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安江西互通工程:
(一)安江西互通位于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K138+816附近,距安江互通约4.3公里,距中方互通约21.04公里,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与已建成的国道G320相接,建设4进4出匝道收费站1处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拆除重建天桥193.6米/2座。
(二)本项目涉及邵怀高速主线约2公里,设A、B、C、D、E、Y、Z共7条匝道,建设匝道总长约5.912公里,匝道设置桥梁626.4米/7座、涵洞431.75米/12座。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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